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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传医学研究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发布者: 科研办    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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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各科室:

接卫健委通知, 2022 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在境内外医学研究平台发布医学研究基础信息情况开展定期统计分析,并对在境内外有关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与“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 (www.medical research.org.cn)有关信息进行对照,按月向各省通报未在登记备案系统上传信息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医学研究管理,现将上传医学研究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依据

医学研究者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上传信息 是国家政策要求,《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 审查办法的通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 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均有明确规定

二、上传流程

上传医学研究信息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考下载下方附件《用户手册》《2022系统使用指南》,结合用户类型和办理事项进行学习参考。

三、上传范围及要求

已完成和正在开展的研究项目,均应在 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 案信息系统”上传信息。上传信息的项目范围为2016年12月1日之后实施的医学研究项目,对于此前完成的项目不作硬性要求;合作研究项目,由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上传

2016121日之后承担医学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231231前尽快登陆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项目信息上传。有关系统账号注册及项目信息填写事宜,请联系伦理办公室王培老师。

联系人:

伦理办公室  王培(66903015

科研部  渠彦红(66903020)、罗紫予(66903021

 

附件:

          用户手册.pdf

          系统操作及填报注意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