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委托,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RAPMZB-郑-2024066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采购预算:80万元;
2.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具体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分包 要求 |
1 | 遥测式眼动追踪系统 | 套 | 1 | 是 | 不允许 |
质量: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9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1个包
2.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2.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响应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响应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响应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 11月 29 日至2024年 12 月5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4.2 获取文件:将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bdlwb@126.com获取文件,发送邮件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及联系方式”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时磋商小组的审查结果为准。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14:30(北京时间);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6.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
(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
(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 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6903129
2.采购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国际陆港汽车口岸园区物流商务C区16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630053132、18539496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