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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 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发布者: 科研办    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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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省科协通知, 按照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3〕3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3年,计划遴选“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40名。我院作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4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023年1月1日前取得),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截止申报日期,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申报渠道

申报工作按渠道进行推荐。

1.各省辖市科协、济源示范区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

2.省直有关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本系统、本行业候选人;

3.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会候选人;

4.高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我院作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4人。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2),并向医院提交电子文档;科研部审核无误后,分配注册密码给合格的申报人选。

2.合格的申报人选需登录申报平台http://222.143.27.138:8086/进行在线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2寸,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申报候选人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添加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上传,提交医院进行复审,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4.科研部进行在线复审,并根据名额确定推荐人选,然后统一上传推荐人选汇总表word与pdf文件(签字盖章),同时按照要求上报纸质材料。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1.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原件4份),另单独报送申报书10份;

2.《“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打印,《“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用A4打印,各交1份。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涉密材料除外),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河南省科协网站www.hast.net.cn下载。

(二)附件材料包括(原件扫描上传)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5.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8.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9.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10.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1.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提交证明(加盖公章),未涉及保密信息也应提供相关证明

12.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推选工作,确保拟推荐人选质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及推荐渠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网上申报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技术人员。纸质材料由推荐渠道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因推荐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个人承担。汇总后我院会统一报送材料,谢绝申请人个人报送材料。

网上申报时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6:00。

申报人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工作,信息提交终审后不可修改,信息审核未通过不再具有申报资格。

 申请人请于9月23日12:00前集中将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部(教学楼504室)

  七、联系方式

1.报送地址:南院区教学楼504

省科协联系人:王 静  李 东

电话:0371-657075320371-65707757

院内联系人:彭瑞、罗紫予

内线电话:30203021

2.网络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姚敬华

电话:13598075045


1.《2023年度“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docx

3.《“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情况登记表》.xlsx

4.《“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x

5.《“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系统流程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