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4年统招专博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按照我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具体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博士报名通过的考生提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了解考试科目,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准考证打印系统网址:http://gs.zzu.edu.cn/info/1023/13047.htm
二、现场报到
考生本人需准备准考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提交至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院区教学楼一楼,我院留存复印件(用档案袋装袋,封面备注姓名+报考专业),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本人。
三、专业基础考核
1.专业基础考核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下午14:30——18:30;地点为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院区教学楼。
2.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已发布的《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8.htm专业方向备注栏内容。
3.专业基础考核60分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四、综合能力考核
1.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复试时间:5月24日,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及内容按照《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学院2024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综合能力考核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存储介质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五、录取
1.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学院“申请-考核”制细则,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进行拟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4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核结束后,及时公示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考生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合格证明需在复试录取阶段提交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自律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人员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科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电话:66903424(研究生办公室)、66903067(纪委办公室)。
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