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经,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一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总体差额比原则上不低于1:1.2。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全部专业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2.时间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三)资格审查
需提交材料内容清单: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需延长6个月),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延长6个月)。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政审表(加盖党章)。
6.同时考生上交《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考生手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放入一个档案袋,将材料清单附在首页,以“姓名+报考方向”命名交院系留存。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复试分值采用百分制,专业能力考核涵盖笔试、专业能力面试等相关内容,复试还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全面考查,全面考查项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按照招生目录中科目进行考核。
2.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60%,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专业能力面试。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重点考核学生听说能力和口语沟通能力;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总成绩占比权重:复试总成绩所占综合成绩的40%。
5.考生入复试现场前随机排序,根据排序顺序依次进入复试现场,试题选择随机抽取试题号码。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复试结果公示:按综合成绩(分研究方向)降序排列,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考生的高分到低分排名拟录取。如并列成绩按初试成绩(英语、政治、西综)排序。
4.护理学中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健康评估》和《护理研究》。考试时间为每科目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不予录取的情况: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个别专业可能存在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四、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我院仅接受全日制研究生,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就业方式为非定向类型,非定向类型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郑州大学。
六、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自律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研究生院及学校纪检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细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科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371-66903424(研究生办公室)
0371-66903067(纪委办公室)
郑州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