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小心!不要“药驾”,要惜命!
统计数据显示,服用药物后驾车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未服药者高出许多倍。我们必须警惕,避免药驾成为新的马路杀手。
“药驾”是指驾驶员在服用了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后仍继续开车。这些药物可能导致嗜睡、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头晕、耳鸣、视力模糊、反应迟缓等副作用,这些症状极易威胁到行车安全,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而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正是导致“药驾”的罪魁祸首。
驾车时如果视力受损,其后果不堪设想。以下药物可能导致视力下降、视物模糊或复视等问题,因此在开车前应谨慎使用这些药物。
许多药物中含有中枢抑制类成分,从而使驾驶人员产生嗜睡、困倦、疲乏等症状。例如:
在驾驶车辆时,保持精神集中至关重要。如果服用药物后出现眩晕或幻觉等症状,无疑会严重影响驾驶安全。以下几类药物主要会引起这类不良反应,使用时需特别注意:
定向力是指人对时间、地点(或方位)及人物的判断能力,这也是驾车过程中的重要能力。当驾驶员定向力出现障碍时,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故应引起重视。
频繁的尿意和出汗不仅会影响驾驶员的情绪和注意力,也会对驾驶安全构成威胁。
5.避免超剂量用药:自行购药时,尽量简化药品种类。对于已知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果不得不服用,可以尝试在开车前减半服用,待休息时补足剩余剂量,或等药效消退后再驾车。
参考文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国家药典委员会.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M]// 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0: 15-16.
文图:药学部 孙慧
审稿:周建超
编辑:陈劼明
责编:刘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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